廈門熱線消息:
今后,貧困家庭的“四殘”兒童再也不用因擔負不起康復費用而長期關在家里了。昨日《關于廈門市對“四殘”兒童康復費用實施階段性補助的方案》正式公布,決定對2007年度接受康復的 “四殘”兒童有關費用實施階段性補助。符合條件兒童每人每月補貼600元。
據廈門市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蔣鳴介紹,經初步測算,目前廈門市0-7歲的“四殘”兒童至少有1400人,但真正到康復機構進行康復的目前只有100多人。原因一方面是許多家長沒有認識到康復對孩子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有些家庭承受不了康復費用。此次對“四殘”兒童實施的階段性康復補助,就是希望今后會有更多的“四殘”兒童能夠走出家庭,得到康復。同時,此次階段性補助還只是一種探討,具體效果如何有待進一步驗證和調整。在此次實施的基礎上,明年廈門還將進一步制定長期補助機制。
根據方案,凡符合條件的2007年度接受康復“四殘”兒童,可于即日起至11月10日提出補助申請。申請時由殘疾兒童監護人持 《廈門市殘疾兒童補助申請表》,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村)委會提出申請,并由社區居(村)委會簽署意見,經街道(鎮)審定,區殘聯審核后,報廈門市殘聯審批。
殘疾兒童監護人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撥打電話5203675進行咨詢。
政策解讀
關鍵詞1:補助對象
根據方案,此次實施康復補助的對象為廈門全市的 “四殘兒童”。具體條件為:具有廈門戶籍,持有《殘疾人證》或經區級以上醫療機構確診,且在經廈門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評估的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或康復治療)的7周歲以下腦癱兒童、7周歲以下聽障兒童 (包括8至10周歲的語后聾兒童)、14周歲以下智障兒童和14周歲以下的自閉癥(孤獨癥)兒童。
關鍵詞2:補助標準
根據方案,此次廈門市對“四殘”兒童康復費用實施的階段性補助時間為2007年1月至12月。
補助標準如下:符合補助條件的腦癱、聽障、智障、自閉癥兒童每人每月600元。同時,經民政部門認定為低保家庭的腦癱、聽障、智障、自閉癥兒童以及一個家庭有兩名以上(含兩名)殘疾兒童的,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還可增補300元。
不過,康復機構向殘疾兒童家庭實際收取的康復費用低于此次補助標準的,只能按實際收取費用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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