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障礙學生的安置方式,宜參照特殊教育的多元連續安置型態來規劃,依學生的治療、教育及服務需求,可分別安置在下列的環境,并定期評估及調整安置方式:
- 醫院:醫院的治療及相關教育服務
- 特殊學校:住宿通勤
- 自足式特殊班
- 資源班
- 普通班及咨詢服務
目前國內情緒障礙的學生大都安置在普通班,少數安置于資源班,情緒障礙較嚴重者可能住院治療,若因觸犯法令經司法裁定者,常被安置在矯治學?;蚪邮艹C治處遇。安置在普通班的情障學生,若未提供適宜的特殊教育諮商及輔導服務,學生往往成為休學生或中輟生。近年來教育部著手規劃的中途學校,也可視為連續性情緒障礙教育安置的服務站。此外,今后應努力結合中央及地方各相關單位的功能與資源,建立較完善的小區化多元連續教育安置型態,提供情障學生較合宜的教育服務,并依最少限制環境的理念,讓情障學生可以漸進的回到普通教育的環境學習。
情緒障礙的相關安置問題探討
一、美國在情緒障礙安置的探討
- 情緒障礙兒童的問題較容易被忽略,常直到大人明顯的感受到痛苦和難以忍受,才正式重視它。因此,情緒障礙學生得到處理時的年紀常較大,問題也呈現了較嚴重性的情形。大人更傾向于給予更多的要求和處罰,情緒障礙學生中途輟學的比率較其它障礙類別學生高,被安置在隔離有限制環境的比率也較高些(.Kauffman,1993;National Mental Health Association, 1986, 1989;Peacock Hill Working Group, 1991)。
- 情緒障礙的學生約有14%安置于普通班,30%安置于資源班,36%安置在隔離的特殊班,20%安置特殊學?;蜃∷奘綑C構(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Kauffman, 1993)。
- IDEA法案的實施報告,也顯示情緒障礙學生被隔離安置的情況,比其它身心障礙類學生的比率為高。約有20%的情緒障礙學生安置在特殊學校、住宿式機構或醫院(U. 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1991)。
- 有關的研究顥示,情緒障礙的學生也可以回歸到較少限制的環境,只是需要相當的努力,并給予高度的關注和一對一的教育輔導,才易成功(Fuchs, Fuchs, Fernstronm, & Hohn, 1991;Sack, Mason, & Collins, 1987)。
- 大都數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情緒障礙學生,年齡范圍在12-17歲之間(Kauffmen, 1993)。
二、情緒障礙學生安置的比較
安置 型態 |
優點 |
缺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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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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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 學校 (住宿/ 日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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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足式 特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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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與普通學生 互動的機會 |
資源班 |
在較少限制環境中 提供個別幫助 |
有時取代了 普通班課程 |
咨詢 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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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直接提供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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