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眼鏡
圖二的下圖,描述弟奇開始戴眼鏡后才引起的新問題:扔眼鏡。注明a的地方,是弟奇開始戴眼鏡的時候。兩星期后,弟奇第一次扔眼鏡,在一個禮拜后,他每天大約扔兩次。雖然扔眼鏡本身不是十分嚴重的問題行為,但是眼鏡很貴,而且,如果弟奇出院后繼續保持扔眼鏡的行為,很可能會因他父母處理不當,反致扔眼鏡的頻數增加,則好不容易訓練起來的戴眼鏡行為,就難以維持了,因此,吳爾夫等人決定以「懲罰」抑制扔眼鏡。圖二下圖里,b點表示開始懲罰訓練的時間,此后,弟奇一扔眼鏡,就被關進房間里(如果他開始哭鬧,就得等他停止哭鬧才放他出來),圖二下圖縱軸是累積扔眼鏡的次數,圖上曲線顯示,開始懲罰訓練后,很快地(五天內),弟奇就停止扔眼鏡,曲線變成水平。到了c點,懲罰訓練停止,弟奇不再因扔眼鏡而被關起來,于是扔眼鏡頻率迅速回升。從d點起,懲罰再度開始,六天后,弟奇停止扔眼鏡,此后也很少再扔。
說話
弟奇戴眼鏡后,吳爾夫等人又設計了一套語言訓練法,這套方法同時還可有助于維持戴眼鏡的行為。
弟奇幾乎可以算是不會講話的。他的話別人聽不懂,他既不會回答父親的問話,也不會按他父親的話作任何動作。然而,弟奇不是完全沒有語言行為的。他會哼幾首相當復雜的歌,偶而也能清楚地模仿他人的簡單語言,就是不肯應別人的要求而模仿。
這個訓練仍以食物為強化物,在特定的時間由醫護人員加以訓練。起初使用的強化物為糖果和水果,其后因為效果不佳,改在吃飯時間以早餐及午餐為強化物加以訓練,自此,才開始有了快速的進展。
吳爾夫所用的訓練方法是,訓練者拿五張圖片給弟奇看,一次一張,同時用手指著圖片說:「貓」,或說:「說「貓」」等等,直到弟奇加以模仿,然后立刻說:「好」、「很好」、或「對」,同時給他一些食物。如此訓練數天后,漸漸地,訓練者不再先說出來,只用手去指,讓弟奇自己說出來。三星期內,弟奇學會十張圖片的名稱。于是,開始以其它圖畫書,家庭用具及日常用品等為教材。最后,訓練他說一些和眼前看不見的東西有關的語句,如「你今晚要去那里?」「你在外面玩什么?」等等。
初步的訓練必須借重食物為強化物,但過一段時間后,一些比較弱的強化物,如成人的注意、贊美,也能用來維持及擴張原先學會的行為。另一方面,弟奇的父母也接受醫護人員的訓練,用相同的方法,在家里訓練弟奇(雖然,開始的時候,弟奇的父母不太愿意這樣做)。在家庭及醫院雙管齊下的訓練下,弟奇學會了使用正確的代名詞,也會自動用語言要求東西,還會說簡單的評語。不過,弟奇雖然進展很快,他的語言能力和正常的兒童相比,仍差了一大截。
弟奇進展神速的原因,有一大半顯然必須歸功于他原來就已有模仿別人發聲的能力。吳爾夫等人的研究顯示,如果一個待矯正的兒童,完全不會模仿,就必須先花很長的時間,用「塑造新行為」的方法訓練他模仿,然后才能進行弟奇所接受的那種訓練。
吃東西
弟奇和其它兒童一起吃飯時,簡直像個暴君。他不使用餐具,隨手從別人的盤中奪取食物,并且常把食物灑得滿地都是。
訓練者采取的對策是:(1)每當弟奇用手吃飯,就把弟奇的盤子移開數分鐘,(2)如果他搶別人的食物或者扔食物時,先加以警告,警告不聽就把他帶出去,不讓他繼續吃飯。有一次,一餐中弟奇的盤子被移開數次,訓練者告訴他要用湯匙,此后,弟奇就開始用餐具了,在整個訓練過程中,訓練者前后只警告及處罰了幾次,就完全解決了弟奇搶食物和扔食物的問題了。
吳爾夫等認為,上述方法奏效的原因之一是,過去每次弟奇被關進自己的房間前,總是聽到一些警告,如「不可以」、「?!?、「你再這樣的話,我就把你送回房間去」等,使得這些警告具有實質的威脅力,因此可以用來抑制行為的出現。這種訓練方法,對于正常兒童也很重要。
弟奇出院六個月后,他母親報告說,弟奇會自動地戴上眼鏡,不再大哭大鬧,睡前不吵,語言上也大有進步。他已經成為家庭中歡樂的新泉源---一個地道的小可愛。
【注】:本文系取材自Woif, M., Risiey, T. and Mees, H. Application of operant conditioning procedures to the behavior problems of an autistic child. Behavior Research and Therapy, 1964, 1,305-312.
文內改寫與解釋之處頗多,但所有重要細節都沒有遺漏。本文所用的文字較原著的敘述較不嚴格(從行為分析的觀點來看),但為求文字流暢,這是不得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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