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基金會內政組顧問 張瓊玲
四月是屬于兒童的季節,五月是歌頌母愛的日子,但近來據報載,北市某國小教師對某患有自閉癥等多重障礙之兒童進行不當管教,引起患童家長極大之不滿。從以前到現在,這類事件層出不窮,對于一個關懷婦幼問題的社會工作者來說,為有效幫助此類兒童,營造對教師、學童雙方都好的學習方式及環境,深感應喚起整體社會的重視并從制度上予以協助。自閉癥兒童主要是因先天性腦功能損傷而引發人際關系、學習、語言等障礙之發育遲緩兒,根據統計,此類兒童發生的機率以前為萬分之一至二,現在則為五百分之一,我國每年自閉兒發現率以七萬人次增加,而每年新增加的發展遲緩兒超過一萬五千人,其中男孩是女孩的兩倍,因此,教育及社政單位一定要正視障礙兒童發展遲緩的教養問題。根據筆者長期觀察,我們呼吁應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一、醫療資源不應僅著重重度自閉癥者,事實上,中、輕度(即高功能)自閉兒是可以經過療育而趨近正常的,但目前我國之公立醫療院所多將醫療課程排給重癥者,中、輕度自閉兒家長反而須自己想辦法或自行購買服務,醫療救助應是全面性的,重度自閉兒誠然不可放棄,惟更應為其設想的是成長后安置之問題。
二、結合醫療、社工、特教三大體系,共同組成協力治療團隊。目前僅有臺北市成立屬于障礙兒的早療中心,其它縣市尚闕如,顯見各地方政府的重視程度不同、資源配置嚴重不均,因此,我們主張各縣市乃至從中央到地方都應建立自閉癥統合資源機構,如早療學校之類,以減輕障礙兒家庭負擔,并收資源統合運用之效。
三、幼、托特教資源宜盡速整合。目前教育系統可帕特教巡回輔導老師指導所轄之幼兒園,而社政單位卻采公開招標之方式引進特教巡回輔導老師協助其所轄之托兒所,兩者立意皆善,惟成效迭有異議,為求有效扶助障礙兒,特教資源之調度應統籌作業,并以提供療育輔導之方式,取代直接現金補助托兒所,如此,對患童本身方具真正治療之義意。
四、政府當局應每半年或定期對幼兒園、托兒所之兒童辦理身心健康檢查,并落實通報、管制及追蹤系統。零到六歲為發育遲緩兒之黃金治療期,錯過了就是一輩子的遺憾,政府單位應更加強倡導,強制治療,以促進成就健康的下一代。
五、有鑒于特教師資人力不足,并為分擔普通班(融合班)老師對特殊障礙生,額外付出教學心力之辛勞,政府應考慮建立特教教師助理員制度,將有養育障礙兒經驗的媽媽、或具愛心熱忱之義工,納入特教輔助系統,以協助老師及學生共同面對學習與相處問題;此外,更建議政府應強制中小學教師修習特教學分,以補充特教知能之不足,落實全人教育之理想。
生命的本質應該是善的,生存的權利應該是被保障的,無辜障礙兒的誕生,不只是一個家庭的痛,日后更會是全體社會的問題,為避免造成更大的社會負擔,除了忽吁社會發揮慈悲心、同理心外,只有要求集政府之力,維護濟弱扶傾的社會公道,從制度面幫助自閉癥等障礙兒成長,讓社會接納他們,讓醫療、教育不放棄他們,讓千萬個星星兒家庭不再活在絕望中,也讓我們共同打造成熟的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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