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行為的根本原因就是——需要。然而行為又具有以下特點:絕大部分行為是習得的,也可以經由學習而改變;行為受到前事刺激和行為后果的影響;行為皆有其意義。孤獨癥兒童的不適當行為也是具有其特定的功能的。
一.不適當行為的功能:
1、社會性正增強:獲得喜歡之物、活動、情境;
2、社會性負增強:逃避、避開厭惡之物、活動、情境;
3、自發性正增強:獲得感官上的滿足;
4、自發性負增強:避免、減少感官或身體上的不舒適感。
二.不適當行為的處理原則:
1、改變現有的連結,也就是切斷前事、行為、結果的連結;
2、削弱、減少因增強物的提供而助長其行為;
3、以增強方式建立替代行為;
4、避免無效甚至有反效果的處理方式;
- 發表跟帖
- 相關文章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