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孤獨癥兒童家長統計的部分城市補助情況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多個城市制定出具體補助辦法和意見。據我們不完全統計,全國已有13個城市為孤獨癥兒童及家庭提供了經濟上的救助:
北京市對在指定康復機構接受訓練的不滿7周歲的孤獨癥兒童,每月補助5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孤獨癥兒童,可免費在定點機構接受訓練;
上海市每年補貼8周歲以下孤獨癥兒童3000元;
南京市0歲-6歲孤獨癥兒童每年補助1.2萬元;
蘇州市0歲-6歲孤獨癥兒童每月救助1500元,貧困家庭全額救助;
常州市對于小于6周歲的孤獨癥兒童每年補助1.2萬元,超出年齡,每個月可申請340元低保救助金;
濟南市對0歲-10歲孤獨癥兒童每年救助4800元;
青島市對12歲以下孤獨癥兒童每月救助300元;
深圳市對2歲-14歲孤獨癥兒童每年補助1萬元;
廈門市對0歲-14歲孤獨癥兒童每月補助900元;
中山市對0歲-14歲孤獨癥兒童每年救助2000元;
大連市對14周歲以下孤獨癥兒童每年救助2400元;
江西省贛州市每年補助1000元;
湖北省荊門市每月定補500元,貧困家庭納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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