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老師:
您好!首先祝賀您的新書成功編著出版,我十分期待著拜讀。
我是廣西南寧市的一位星兒的家長。我的女兒2歲9個月確診為輕至中度孤獨癥,現已滿3周歲。我們已參加南寧方舟特訓學校的訓練,只不過臨近春節,僅訓了很短的一段時間學校就放假了。寒假期間,我們自己在家里生活中逮到機會就訓練。我目前有個困惑,希望您給指點迷津。在女兒確診前,我們總認為是家庭教育的問題,導致了孩子的一些問題,所以在親子交往上,我們都遵從現在比較推崇的溫和而耐心的對待孩子,不會對她粗暴、呵斥和體罰。但是到了特訓學校,發現老師和其他陪訓的家長無一不是非常嚴厲的,甚至可以說是很兇,而且必要的時候還會說要打她。我跟其他媽媽交流了解到,學校的理念是,我們要幫助孩子糾正其不正確的行為,就必須嚴厲?,F在我也學會了短促、簡明的指令,學會了強迫和制止她的自我刺激的刻板行為。雖然說,也取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只要一看到哭泣時的不解而委屈的眼神,好象不愿意接受媽媽變兇了,我也對自己現在的訓練產生的懷疑,難道這是必須的嗎?要知道,她的哭鬧也時時挑戰著我的神經,我不知道這樣做是不是對的,我該繼續還是改變呢?訓練中我們應該對孩子嚴厲一些,還是應該和藹一些呢?
甄老師答復如下:
這位媽媽:您好。對孩子應該采取什么態度,應該說沒有“一律應該怎樣怎樣的”統一答案,要具體情境具體分析,不同的孩子要區別對待。
首先,如果是典型的孤獨癥,和您早期教養是否正確就沒有關系,也就是說,不是因為您的教養不當才導致他孤獨癥;但是,如果是類似孤獨癥,早期教養不當的原因就很明顯,也就是說,類似孤獨癥的形成和早期教養不當有比較明顯的因果關系。不知道您的孩子是哪種情況。
應該對孩子和顏悅色,還是簡單強制,那要依孩子的情況而定。如果孩子理解程度差,聽不懂道理,那么,就不需要太多的講解道理,直接告訴他“怎么做”,就是最有效的。如果孩子理解能力較好,那么不但要告訴他怎么做,還要告訴他“為什么要這樣做”,那就不能用簡單的指令解決問題。
如果我們教的是公共場所的禁止性規則,比如,糾正“在馬路上孩子跑向開動的汽車”,那么就必須嚴厲、簡潔,嚇斥,甚至打也可以的,大人的態度越是強烈,越是鮮明,懲罰越是明確,孩子越容易理解和糾正,但是,如果我們糾正的是其他問題,比如孩子晃動自己的手,可能這就不是最好的辦法了,晃動手這種自我刺激行為,一個是需要等待孩子大腦本身的發育,另外一個需要用有意義的行為替代它,還有需要自我意識的成長來自我糾正。簡單強制當時有效,不起根本作用。
如果從單一問題的解決看,比如只滿足于孩子當時聽話,追求當時能對指令做出正確的反映,那么就嚴厲些好,但是,如果從情感交流、情緒康復的角度看,父母和顏悅色可能就比聲嘶力竭要好。
總之,以什么態度對待孩子,要看孩子的理解程度,要看你要教孩子學習什么,要看當時的具體情境怎樣。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有一般規律,沒有不變的方法。建議您讀《孤獨癥社會融合教育》,三月底發行,書中有更詳細的講解。
以上供您參考。
時間關系,回復延遲,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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