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殘宣《廣東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下簡稱《辦法》)將在7月1日正式施行,全省540萬殘疾人將享有多項保障。昨日,省殘聯副理事長張永安認為,其中最大的亮點是規定0-6歲的殘疾兒童能免費獲得由政府提供的5項康復服務:早期篩查、康復指導、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這將使全省10多萬0-6周歲學齡前殘疾兒童受益。
《辦法》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優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工作。
建立穩定的殘疾人事業保障金是該《辦法》的另一亮點?!掇k法》提出將殘疾人事業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從各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總額中提取資金,建立殘疾人事業統籌金。
《辦法》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建設具有教育、康復、養護功能的綜合性殘疾人教養實驗學校,讓不適宜在普通學校就讀的重度肢殘、智殘、失明、失聰、腦癱、孤獨癥等殘疾兒童享有公平的義務教育權。據悉,目前全省有6-14歲學齡兒童24.3萬,其中39.88%不識字或未上過學。
對殘疾人進入博物館、紀念館、公園等公共場所的費用,《辦法》也明確提出,殘疾人憑殘疾證享受免費或者減半繳費優惠。對盲人和其他重度殘疾人,憑證還可免費乘坐城市市內公共交通工具,而其他殘疾人,憑殘疾證可享受免費或減半繳費優惠。
《辦法》規定對殘疾人實施各項補貼。并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公共停車場應為殘疾人設置專用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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