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障礙簡稱LD(Learning disability)。根據WHO的定義,LD指從發育的早期階段起,兒童獲得學習技能的正常方式受損,這種損害不是單純缺乏學習機會的結果,不是智力發展遲緩的結果,也不是后天腦外傷或疾病的結果,而是來源于認識處理過程的異常,由一組障礙所構成,表現在讀、寫、計算或運動方面的明顯而特殊的損害[1]。
大多數學習障礙兒童在幼兒階段表現的相對正常,也因此這類兒童不容易在開始正規的學校學習之前被識別出來。在學齡初期,當兒童沒法達到學習要求時,學習障礙的癥狀就會變得明顯起來。研究發現,及早識別學習障礙兒童,及早對LD兒童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和治療,有利于孩子彌補缺陷,發揮其他潛能,順利完成學業[2]。
雖然學習障礙在幼兒階段容易被忽視,但對于細心的父母和教育者也不是完全無跡可尋,下面是學習障礙兒童在學前階段可能會表現出的一些征兆:
1、 語和語言發育遲緩[3]。
LD兒童可能會比一般的孩子晚學會說話,并且在發音和語調上都異于同齡正常的孩子。他們學習字詞的速度可能會比同齡正常的孩子慢,而且通常無法使用正確的文字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如把“我走路上學”說成“我上學走路”等。LD兒童在幼兒期還有可能表現出吞吞吐吐或用字困難的情況,例如,他們能夠指向正確的東西,但卻無法說出那是什么東西。
2、 較靈巧細致的動作技巧發展緩慢,突出表現為手指運動發育遲緩,在日常生活中表現為笨拙、不靈巧,例如不能很好地綁鞋帶、扣鈕扣或捉東西,或使用剪刀笨拙等。
3、 對特定事物表現拘謹,不擅長與別人交往,無法遵守規定和指導。
如果發現孩子有上述癥狀,應讓孩子接受專業的學習障礙篩查,以確定孩子是否為學習障礙兒。通常來講疑似學習障礙兒需要接受智力測驗篩查、學習障礙篩查、神經心理學暨腦高級功能的篩查等。
參考資料:
1.《學習障礙兒的教育指導》.周平,李君榮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2,12:9-10
2.《學習困難》.Daniel Fung,Li Zhong Ying著.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4,11:37-44
3.《兒童行為障礙》.Christopher A. Kearney著.暨南大學出版社.2004,2:1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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