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認知計劃」的實征研究
一九八0年代第一個自閉癥「認知計劃」的研究為個案研究(Steel, Gorman, & Flexman 1984),研究對象是一個高功能自閉癥成人,年齡二十九歲,魏氏智力測驗全量表智商為九十一。雖然這個高功能自閉癥者在空間及非語文測驗的表現甚佳,且在記憶及語文的測驗上只有輕微的障礙存在;但在寶提斯迷津(Porteus Maze)及威斯康辛卡分類測驗(Wisconsin Card Sorting Test) 兩個測驗
上卻有極大的困難。寶提斯迷津是一般性的迷津,詳細內容請參照第三章的說明。一個人在走寶提斯迷津時,需要事先觀看入口與出口的位置,然后規劃行進的路線。因此迷津是測試「認知計劃」的工具之一。此外,這個高功能自閉癥成人在進行威斯康辛卡分類測驗當中表現出許多固執性反應(perseverative responses)及僵化的問題解決策略。
Prior和Hoffmann(1990)也是使用迷津來測試自閉癥兒童的「認知計劃」的能力,但他們使用的是Milner迷津(Milner Maze),受試者要從左下的入口走至右上的出口。有十二位十三歲左右的自閉癥兒童參加此一研究,另外有二組控制組,一組為生理年齡配對的普通兒童,另外一組為心理年齡配對的普通兒童。但自閉癥兒童的智商都顯著低于二組的控制組。在心理年齡部分,自閉癥兒童與心理年齡配對組相當(請參考表2-2)。研究結果發現自閉癥兒童比控制組兒童犯了更多的錯誤,并且花了更長的時間才走完迷津。
Rumsey與Hamburger(1988)則是使用「依序聯機測驗(Trail Making Test)」來探討自閉癥者的「認知計劃」能力。Rumsey與Hamburger(1988)的研究包括了一系列幾十個的神經心理測驗,「依序聯機測驗(Trail Making Test)」只是其中的一個測驗而已?!敢佬蚵摍C測驗」是一種計劃性的搜尋作業,此一作業分成A與B兩部分。以練習題為例,在A部分,受試者要將一張紙上的數字,依照數字的大小順序加以聯機,而在B部分則將偶數字改為英文字母,受試者要先從「1」的數字開始,然后再連至「A」,之后再連回到數字「2」,再到「B」,以此類推。所以受試者要先規劃好聯機的順序,才能快速又正確地完成測驗。Rumsey與Hamburger(1988)挑選了十名的自閉癥成人與十名的普通成人參與研究,研究結果顯示,自閉癥成人完成測驗的時間顯著高于普通成人。因為普通成人的智商瀕臨顯著高于自閉癥成人(p=0.0502,請參考表2-2),所以也有可能是智商造成兩組在測驗上的差異。
Minshew, Goldstein, Muenz和Payton(1992)也是以「依序聯機測驗」對自閉癥者進行研究。他們挑選十五位智商正常的自閉癥成人與十五位普通成人進行「依序聯機測驗」,受試者也是參加一系列的神經心理測驗。在「依序聯機測驗」的A部分,自閉癥組的反應時間顯著長于普通成人,但在B部分則無顯著差異。本研究的主要優點在于嚴格地控制住了自閉癥成人與普通成人之間的智商(尤其是語文智商)。
接下來,有五個研究是以河內之塔(Tower of Hanoi),另有一個研究是以倫敦之塔(Tower of London)來探討自閉癥者的「認知計劃」能力。河內之塔是最常被用來測試「認知計劃」的工具(請參考第三章第三節研究工具中河內之塔的說明)。河內之塔是在一塊平板上有三根大小相等的柱子,其中最左邊的柱子上有三個大小不等的圈圈,受試者要將三個圈圈由最左邊的柱子移至最右邊的柱子;但要遵守下列游戲規則:1.一次只能移動一個圈圈,移到任何一根柱子上都可以; 2.大的圈圈不能在小的圈圈上面; 3.圈圈不能移到柱子以外的地方,例如桌面上; 4.要用最少的次數來將圈圈移至目標狀態。詳細的游戲規則,請參考第三章研究工具的部分。而倫敦之塔的游戲規則類似河內之塔,只是圈圈改成大小相同,但顏色不同的球而已。
Ozonoff, Pennington和Rogers (1991)首先以河內之塔來研究自閉癥者「認知計劃」能力。他們挑選了二十三位平均年齡為十二歲左右的自閉癥兒童參與研究,另外找了二十位非自閉癥的身心障礙兒童(閱讀障礙者、學障者、ADHD等)來當做控制組,兩組之語文智商、作業智商與生理年齡都相當。這些受試者都接受許多不同的「執行功能」測驗、心智理論測驗以及其它的測驗。結果顯示,自閉癥者在河內之塔上的得分顯著低于控制組。另外一個研究發現是自閉癥者在「執行功能測驗」(包括河內之塔與威斯康辛卡分類測驗)的得分與語文量表智商、作業量表智商與全量表智商之間有顯著的正相關,亦即智商較高者在執行功能上的表現較佳,但控制組無此現象。
在1994年,Ozonoff和McEvoy (1994)又以河內之塔、其它的「執行功能」測驗與心智理論測驗對同一批受試者進行測試,以了解自閉癥者是否會隨著年齡的成長而有所進步,結果發現自閉癥者并未比兩年半前有所改善。相反地,他們的表現與控制組比較起來,還有下降的趨勢。這意謂著,自閉癥者的「執行功能」缺陷并不是發展上的遲緩而已,而是有著質的不同。在此研究中,河內之塔是采用四個圈圈的版本,而不是三個圈圈的版本,而自閉癥者在四個圈圈的河內之塔上的表現,全部低于常模分數二個標準差以下。此一研究也發現,控制組的「執行功能」測驗得分(含威斯康辛卡分類測驗得分)與其心理年齡有顯著正相關,但與智商沒有顯著相關,亦即年齡愈大對控制組表現影響較大;但自閉癥組則相反,即其「執行功能」測驗(在此研究是威斯康辛卡分類測驗)得分與心理年齡無關,但與語文量表智商及全量表智商較有相關,亦即年齡大小對自閉癥者的影響較小,但語文量表智商與全量表智商對自閉癥者的影響較大。
Berthier (1995)也針對一位有輕度狂躁癥的亞斯伯格癥成人(Asperger’s Syndrome)進行「執行功能」研究,并采用河內之塔為研究工具之一??刂平M有二,一組是由四位亞斯伯格成人組成,另一組是由五位普通成人組成。研究結果發現,與普通成人比較起來,輕度狂躁癥的亞斯伯格癥成人在河內之塔測驗上要花更多的步驟才能完成工作。但因是個案研究,統計結果并不具特別的意義。且實驗組與控制組未以智商加以配對。
接下來是Bennetto, Pennington和Rogers (1996)針對十九位自閉癥者所進行的記憶功能研究。他們也采用河內之塔為研究工具之一。此一研究的受試者都 是來自Ozonoff, Pennington和Rogers (1991) 的研究對象,也是和Ozonoff和McEvoy(1994)的研究對象相同(請參考前文)。因此實驗組與控制組的智商沒有顯著差異。研究結果發現自閉癥組在河內之塔的表現顯著差于控制組,再次驗證先前的研究發現。同樣地,本研究也發現自閉癥者的「執行功能」測驗得分與全量表智商有顯著的正相關(文中未呈現與語文量表智商及作業量表智商之間的相關系數),但控制組無此現象。而兩組的「執行功能」得分都與工作記憶之間有顯著正相關。也許工作記憶在認知上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
最近使用河內之塔來研究自閉癥之「執行功能」者為Ozonoff和Jensen(1999)。他們同時研究自閉癥者、過動癥(ADHD)以及杜妥氏癥者(Tourette’s Syndrome)的「執行功能」。本研究的實驗組是四十位平均年齡在十二點六歲的自閉癥者,而控制組有三:第一組是三十位杜妥氏癥者,第二組是二十四位過動癥者,第三組是二十九位普通學生。自閉癥者之語文量表智商、作業量表智商與全量表智商皆顯著地低于普通學生,但未顯著地低于其它二組控制組。研究結果顯示,自閉癥組在河內之塔上的得分顯著地低于其它三組控制組。
Hughes, Russell, Robbins (1994)等人也用倫敦之塔(Tower of London)來研究自閉癥者的「認知計劃」。倫敦之塔與河內之塔很類似。倫敦之塔(不同的倫敦之塔有不同的版本)是要將三個顏色不同的球(綠、藍、紅三色)由起始狀態移動成目標狀態。起始狀態是由一塊板子與三個色球來呈現,板子上有三個大小不同的球袋,最右邊的球袋只可以裝一個球,中間的球袋可以裝兩個球(必需垂直相迭,不能左右橫放),最左邊的球袋可以上下垂直地放三個球。目標狀態也是用相同的器材來呈現,但調整色球放的位置,以改變起始狀態。受試者要將色球以最小的移動次數從起始狀態調整成目標狀態(請參考第三章研究工具中之河內之塔的施測)。
有三十位自閉癥兒童參加Hughes, Russell, Robbins (1994)等人的倫敦之塔研究,另挑選三十七位輕度學障學童以及四十七位普通兒童當做控制組。自閉癥兒童與輕度學障兒童在語文心理年齡及非語文心理年齡上都無顯著差異。普通兒童并未測其語文與非語文能力,因為研究者假設他們的心理年齡與其生理年齡相當。經統計考驗后,自閉癥兒童的語文心理年齡及非語文的心理年齡與普通兒童的生理年齡之間無顯著差異。研究結果顯示,在三組中以最小移動數完成目標狀態的人數百分比,以自閉癥組最低,而輕度學障組則與普通兒童無顯著差異。在反應時間上,各組之間無顯著差異。
就「認知計劃」的實征研究來說,研究者是想證明自閉癥者的「認知計劃」能力比控制組差,故自閉癥者之年齡與智商應與控制組相當或稍高于控制組較佳。為了解自閉癥者「認知計劃」實征研究中樣本的控制情形,特別制作表2-4以供參考。由表2-4可以看出,除了Minshew et al. (1992)的研究之外,自閉癥「認知計劃」的實征研究都一致指出自閉癥者的「認知計劃」能力顯著差于控制組。十個「認知計劃」實征研究當中,有六個研究在樣本的控制上是不錯的。美中不足的是,在這六個樣本控制性不錯的研究中,自閉癥組的語文智商幾乎都是低于控制組的(雖然無顯著差異),而語文智商又與「執行功能」的相關較大。另外,樣本控制佳的研究也幾乎都是由同一研究群所進行的研究,包括Ozonoff, Pennington和Rogers (1991), Ozonoff 和McEvoy (1994), Ozanoff 和 Jensen (1999) 以及Bennetto, Pennington和Rogers (1996)等四個研究,其中有些研究樣本重復。就研究的社會效度而言,應該找不同的自閉癥族群進行研究,以免研究發現受到特定自閉癥族群的影響大太,尤其自閉癥的研究很難做到隨機取樣或者隨機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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