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體罰
體罰只能在其他方法沒有效果時,才能嘗試使用。
體罰是一種比較嚴厲的懲罰,嚴重的體罰包括身體遭受打擊,遭受電擊,聽令人難以忍受的聲音,聞難以忍受的氣味,強迫吃難以下咽的食物,等等。罰站也是體罰,但一般不屬于嚴重的體罰。需要注意的是,嚴重不嚴重有時要看使用的具體環境。例如,在夏天的太陽底下罰站,即使是只有10分鐘,也是嚴重的體罰了。
由于體罰的尺度不好掌握,一般情況下,我們不主張在孩子身上使用體罰,不管是在家庭還是在學校。體罰只能用在不得不使用時。即用其他的方法沒有效果,才嘗試用這個方法。
例如,孩子偷錢、說謊,一次說教不改,兩次說教不改,三次說教還不改,再犯就可應使用嚴厲的手段——體罰了。
但是,即使是可以使用體罰的時候,也要注意體罰的度要適當,體罰的手段也要恰當。在家中使用時,成人的態度要一致、堅決,否則不會有好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過多使用體罰,不僅沒有效果,還可能樹立壞榜樣,使孩子學會體罰,甚至以暴易暴。
同時,一旦對孩子使用體罰,就要表現出堅決和義無反顧,不要在孩子面前表現出軟弱,否則,不會有好的體罰效果。例如,媽媽因為孩子犯錯,打了孩子??墒亲约河指械叫耐?,難受地在孩子面前哭泣,顯然受不到應有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在家庭還是在學校,體罰是很普遍的。在500名被調查的6歲~12歲兒童中,有67%經常受父母打罵,某城市已經判決的4155名犯罪青少年中,家庭以打罵為主作為教育方式、手段的占34.5% 。有調查顯示,在談到少年兒童在學校中最怕什么時,30.8%的學生最怕老師批評和體罰,29.5%的學生最怕被人瞧不起,19.4%的學生怕考試,11.3%的學生怕被同學欺負。而經常被老師罰站、罰跑、放學后被罰留校、被老師諷刺、挖苦、責罵、不讓進教室聽課、罰抄作文或作業多遍、被老師打等的學生的總數占學生的17.1%,偶然有此類經歷的學生占24.1%。這些數字應該引起廣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長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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