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殊學校自閉癥兒童輔導教學計劃」的推行模式(一)
目的
3.1 兼有弱智的自閉癥學生,由于多了一重認知方面的障礙,故有較大的學習困難。有鑒于此,教育署在弱智兒童學校推行「特殊學校自閉癥兒童輔導教學計劃」,為患有自閉癥的學生提供學習支持,幫助他們克服學習、情緒和行為上的種種障礙,加強適應常規學習、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動的能力。
服務對象
3.2 本計劃為就讀輕度及中度弱智兒童學校的自閉癥學生而設。他們須經有關的專業人士評估及推薦,才可接受這項服務?,F時,教育署除接納公營診所、醫院和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轉介的個案外,亦接納由具有香港醫學??茖W院精神科或兒科醫學院院士資格的醫生評估及轉介的個案。
3.3 學校如發現個別學生有自閉癥傾向,應盡快轉介他們往有關機構接受評估。如學生被鑒定為患有自閉癥,學校須及早為他們提供輔導服務。
3.4 學校須確保學生已鑒定為患有自閉癥,才可安排他們接受輔導服務,并且向教育署提供該學生的評估資料。此外,學校須定期向教育署更新取錄的自閉癥學生名單,以便安排輔導教師(以下統稱教師)提供有關服務。
輔導教學的推行模式
3.5 為讓自閉癥學生融入常規的學校生活,學校宜將他們按年齡編入適當的班級,再由教師因應他們的需要、學習表現和教學活動性質,安排以下不同模式的輔導教學。
(a) 個別輔導
對象可以是未能適應學校環境的初入學學生,或是那些過度活躍及有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
著重訓練學生的基本學前技能,例如專注力、安坐等,引發他們的學習動機,并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教學安排宜每日緊密進行,使學生盡快適應學校生活和有效學習,但每課節時間不宜太長;
當學生有明顯進步,一對一的個別輔導應逐漸由其它輔導形式取代,以培養他們的社交和群處能力,同時也能更有效地運用教師資源。
(b) 一對二輔導
學生掌握了基本學前技能后,可編為二人一組接受輔導,重點訓練學生聽從指示的能力;
教師教導其中一位學生時,亦同時訓練另一位學生自行學習或繼續活動,以培養單獨學習和活動的能力及習慣,使能在課堂上與同學一起學習。
(c) 小組輔導
按學生的認知能力和學習需要分組,例如溝通、獨立生活技能、社交技巧等訓練小組,并設計合適的學習內容,以加強學習的互動和趣味性。然而,教師要密切觀察每個學生的反應,確保他們從小組訓練中獲得預期的教學效益;
除了在校內進行小組輔導外,教師亦可安排校外學習活動,增加學生與他人接觸及溝通的機會。學生在真實環境學習,體驗實際生活,不單能加深對生活規范的認識和理解,亦能實踐學到的知識和技能;
將學生與一些能力較高的普通弱智學生編成一組,使他們在朋輩的協助和示范下學習。這種模式尤其適用于訓練社交群處和溝通技巧,讓他們從游戲和活動中學習。
(d) 入班支援
主要為那些在溝通、社交及行為方面均有明顯進步的學生而設:
與學生原屬班別(以下統稱「原班」)的教師進行協作教學,協助學生適應課堂上課的模式,鼓勵他們融入課堂與全班同學一起學習,并在有需要時為他們提供個別指導或實時修訂學習活動;
進行協作教學前,兩位教師應一起商討和策劃課堂的學習活動,互相配合,各司其職;
對于那些未能適應課堂學習模式的學生,教師亦可入班支持,藉課堂觀察,找出學生的具體問題,然后與原班教師商討處理方案,為學生安排適切的輔導,使能盡早適應常規課堂活動。
教師可觀察、記錄(請參考附錄一)及檢討學生在原班課堂中的表現,作為策劃輔導教學的參考。
(e) 跟進輔導
學生如能主動參與原班學習,則應減少固定的輔導課節,盡量讓他們留在原班上課,使能有較多機會與其它同學一起學習;
教師可安排學生參與輔導教學計劃下的校內和校外活動,以加強他們所學到的溝通、社交和群處技能;
教師須與原班教師保持緊密聯系,關注學生的學習進展,并按其表現安排跟進輔導。舉例說,若個別學生的適應能力有所倒退,教師可再為他提供較密集的輔導,以鞏固原先學到的技能。
3.6 當學生適應了原班課堂學習后,以上(a)至(c)項的抽離模式輔導應盡量減少。教師須定期檢討現行輔導模式是否切合學生需要,并按學生的學習表現和進展作出靈活安排。
- 發表跟帖
- 相關文章
-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