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域:語言溝通
長程目標:
1.能做常用圖卡的功能性指認,至少二十個
2.能以呈現溝通圖卡方式表示意思
短程目標:
1-1.能正確指認圖卡名稱
1-2.能做常用圖卡功能性指認
2-1.在暗示或示范下,會正確呈現溝通圖卡
2-2.會主動以呈現溝通圖卡方式表示擬定
IEP目標擬定時常見的錯誤
一般在為個案擬定IEP目標時,往往會因為對孩子能力的評量不夠正確,或是所擬定的目標不清楚、不具體等等因素,導致老師辛苦設計的IEP難以在課程中操作與落實。以下即筆者在輔導特教或早療老師設計IEP時,所發現老師們常犯的錯誤:
1.目標與領域不符
例如:領域:感官知覺目標──能自己至馬桶如廁
說明:此一目標應為生活自理領域目標,而非感官知覺領域。
2.長短程目標不相關
例如:
長程目標──能正確指認物品名稱
短程目標──
能解開物品包裝紙
會指出紅色、綠色的物品
說明:長程目標為「指認物品名稱」,然而短程目標之內容與「指認物品名稱」不相關。
3.目標太籠統,無法具體實施評量和記錄
例如:加強記憶、推理等認知能力、增加語言能力
說明:目標并沒有具體說明「增加語言能力」,是增加語匯能力?還是說話清晰度?流利度?此目標寫法過于籠統。
4.長程目標較短程目標簡單例如:
長程目標──能正確使用語匯表示意思
短程目標──能用句子描述事物、會自己說故事
說明:長程目標只在「使用語匯表達」,但短程目標卻是說故事或用句子表達,短程目標內容明顯較長程目標困難。
5.目標未符合個案起點行為
例如:個案目前尚無法站立,只能有少許爬行動作,而所列之目標為:會自己上下樓梯
說明:要設立「上下樓梯」目標前,應先考慮個案是否可以站立、獨立行走,之后才有可能學習上下樓梯之能力(依發展概念,上下樓梯能力系在獨立行走后才發展),故目標未符合個案之起點行為。
6.目標為個案已達到的能力例如:個案目前可以寫出自己名字,并會仿寫,而所列目標為:會自己寫名字
說明:個案已發展出來的能力或已經會的行為,可以于各種生活情境中去應用即可,并不需列目標。
7.目標為個案生理上的限制例如:因神經肌肉問題造成右手偏癱之個案,目標列為:用右手寫字
說明:因右手問題為個案生理上限制,且也沒有被訓練潛能時,就不應將目標列為右手寫字,因為個案可永遠都達不到。
8.目標內容不符合功能性或實用性例如:目標──認識世界各國國旗
說明:對某些智能不足個案的而言,此目標在生活中出現的機率太小,且習得此能力對提升個案獨立生活幫助有限時,就不適合將此目標列入。
9.目標內容不易在生活情境中訓練例如:目標──會走十公分寬的平衡木
說明:此一目標限制在十公分寬平衡木,生活中如果沒有此一平衡木則無法訓練;若目標改為能在稍高臺階上走一直線, 則生活情境中容易執行。
10.目標沒有彈性,易流于只教單一技巧,而非提升個案能力例如:會對折衛生紙會指認蘋果、香蕉、橘子
說明:目標限制于衛生紙、蘋果、香蕉、橘子,使目標不能因單元不同、出現物品不同而任意轉換;若將目標改為「會對折物品」,則執行時可以折衛生紙、折衣服、折彩色紙等,目標執行時就有彈性了!
四、結語
一份完整而適當的個別化教育計劃是執行有效教學最重要的起步。許多老師在為個案擬定IEP計劃時,容易以自己所想教的課程內容列入個案的IEP計劃中,而非以個案為導向;或者所列目標不符個案起點行為或個案需求,如此一來在執行教學時,就容易導致偏離目標的教學或無法達到有效教學,使挫折感頓生。期待以上所介紹的IEP擬定相關內容,對老師在擬定與執行IEP計劃時,能有實務上的幫助。
(作者為資深語言治療師暨早療工作者 現任心路基金會早療服務總督導)
編者注:本文所介紹之IEP計劃內容,均可制成表格填寫。本刊自第四期起,每期中之「IEP擬定實例」,系采用心理出版社出版之「學前發展性課程評量」為使用工具,讀者可參考后自行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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