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部受試在引發游戲的表現
(一)引發結果的比較
在本研究三組各二十八名受試中,自閉癥兒童組有七名、一般兒童組有六名、智障兒童組有八名在自由游戲時,即已出現表征性游戲。表四至表六比較排除了自由游戲時已能表征性游戲者,剩余之受試在引發游戲時能被成功引發而表現出物品替代行為者和不能者之人數、百分比,以驗證研究假設二并觀察組間差異。
表四 自閉癥兒童組在引發游戲中能被引發成功與不成功的人數比較
組別 N % X2
能被成功引發者 16 76% 5.76***
不能被成功引發者 5 24%
***P<.01
進行 X2 考驗達顯著水平(P<.01),可以驗證研究假設二,語言理解年齡30-35個月的自閉癥兒童是可以在引發情境下成功被引發而表現出物品替代游戲。
表五 一般兒童組在引發游戲中能被引發成功與不成功的人數比較
組別 N %
能被成功引發者 22 100%
不能被成功引發者 0 ---
一般兒童組全數能被引發成功而
表現出物品替代游戲。
表六 智障兒童組在引發游戲中能被引發成功與不成功的人數比較
組別 N % X2
能被成功引發者 14 70% 3.2*
不能被成功引發者 6 30%
*P<.1
進行X2 考驗,達顯著水平(P<.1),表示語言理解年齡30-35個月的智障兒童亦可被引發成功。
綜上所述,三組均能被引發而表現物品替代游戲,其中以一般兒童組最佳,全部均能被引發成功。二十一名原在自由游戲中沒有表征性游戲行為的自閉癥兒童,經由引發,有十六名可以引發成功,和不被成功引發者(有五人)之差異達顯著水平,對照組之一般兒童及智障兒童亦均可被引發成功。和Jarrold等人(1996)及Lewis等人(1988;1995)的結果相符,證明這個能力層之自閉癥兒童,若能克服執行功能上之缺陷,是可以經由引發而物品替代游戲的。
和前人的研究相較,Sigman及Ungerer(1984)以心理年齡24月的自閉癥兒童為樣本,Riquet等人(1981)以語言理解年齡30個月的自閉癥兒童為樣本,均顯示自閉癥兒童在自由游戲和引發情境下之游戲的表現相仿,沒有顯著差異,也就是說,引發情境并未提升游戲層級。而本研究結果顯示引發情境能提升游戲層級,是否代表這正是自閉癥兒童游戲發展上的一個分界點?或許還需大量樣本的研究才能支持,但至少代表,我們可以開始嘗試用引發策略來提升這個能力層以上的自閉癥兒童的游戲技巧。這樣的結果和支持自閉癥兒童有執行功能缺陷的研究者研究結果相符。
表七統計出每一個不同的引發游戲中被引發成功的人數極其百分比。
表七 不同引發游戲引發成功之人數及其百分比
組別 自閉癥兒童組 一般兒童組 智障兒童組
戲別 N % N % N %
游戲一 15 71% 22 100% 12 86%
游戲二 14 67% 22 100% 10 71%
游戲三 7 33% 16 73% 6 43%
游戲四 9 43% 18 82% 8 57%
由表七顯示,在游戲一被引發成功的人數最多,其次為游戲二。游戲一和游戲二較易,游戲三和游戲四較難。
四個游戲的難易不一,和替代物之數量及相似性有關,游戲一和游戲二只用一個替代物;游戲三和游戲四用兩個替代物,雖然兩個替代物其實只有一個概念(游戲三:用一個或兩個相同的方形積木拼成一張床。游戲四:兩個相似的樂高塑料片只要用其中一個替代匙或碟做出喂食動作,即算通過),但表示仍增加了難度。其次涉及替代物之相似性,游戲一用圓柱體代替奶瓶,游戲二用白塑料片代替白手帕,都非常相似。游戲三的方形積木代替床,游戲四的塑料薄片代替匙、碟,都較不相似。因此,增加了引發游戲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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