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特殊學校自閉癥兒童輔導教學計劃」的推行模式(三)
教師的調配和培訓
3.8 學校宜安排曾受特殊教育訓練的資深教師負責輔導工作。負責的教師須有耐性和愛心,對自閉癥有確切的認識,能接納學生,并愿意努力幫助他們克服自閉癥帶來的障礙。
3.9 學校宜安排多些教師參與輔導自閉癥學生的工作。例如:獲派兩名輔導教師的學校,可成立輔導教學小組,把輔導教學工作交由四至六位教師分擔,使他們既可負責輔導教學,又能參與課堂的教學工作。學校亦可安排全校教師輪流參與輔導教學,讓大家都有機會體驗輔導工作。
3.10 對于初擔任輔導工作的教師,學校應預先給予校本培訓,讓他們了解自閉癥學生的學習困難、特性和需要,掌握基本的教學技巧。同時,學??砂才刨Y深的輔導教師為新任教師提供支持。此外,學校亦應鼓勵教師建立切磋教學的文化,透過共同備課、討論及互相觀摩,促進教學交流。
3.11 如有需要,學??勺孕芯幱嗇o導自閉癥學生的教師手冊,以便參與輔導的教師有所依循。
督導和推動
3.12 要順利推行輔導教學計劃,校長的支持、推動和督導至為重要。除了積極參與推動工作外,校長應委任一位計劃統籌人,全面策劃有關工作。校長及計劃統籌人的職責建議如下:
(a) 校長
積極支持自閉癥學生,推動全校參與的文化并促進教師的團隊精神,以達成輔導教學計劃的各項目標;
委任經驗豐富、熱誠及主動進取的教師為計劃統籌人。如由主任教師擔當,則更方便他調配資源;
挑選適當的人選擔任輔導工作;
確保教育署提供的額外資源能充分用于自閉癥學生的輔導教學;
監察和評估計劃的成效,并將總體建議列入學校周年計劃的關注事項,作為改善輔導計劃工作的指標。
(b) 計劃統籌人
參考上一年的檢討結果和建議,與教師一同制定輔導教學計劃的周年工作計劃和發展路向;
整體策劃及統籌教學資源;
向學校建議輔導教學的模式、時間表(請參考附錄六)和教師人選;
定期召開輔導教學小組會議,商討教學問題和解決方法,以及檢討計劃推行的成效;
加強與校內教職員的溝通,并就推行輔導教學的策略尋求共識;
向校長反映推行輔導教學時遇到的困難,并在有需要時向教育署或其它專業人士尋求專業支持;
為新入職的教職員及其它教師安排培訓、觀課及分享教學心得的機會;
策劃家長培訓和家?;顒?,提供教導子女的意見和情緒上的支持;
開立檔案并有系統地保存輔導教學計劃和學生的記錄,包括評估學生學習進度的記錄(請參考附錄七);
學年終結時,與其它教師評估和檢討計劃的成效,提出改善建議 (請參考附錄八的自評量表),并向校長作總結報告。
教育署提供的資源和支持
3.13 自一九九三年起,教育署在輕度和中度弱智兒童學校所推行的「特殊學校自閉癥兒童輔導教學計劃」,除以原有一對八的師生比例支持經評定為典型自閉癥的學生外,亦同時以一對十六的師生比例,照顧具有部分自閉癥征狀的學生。
3.14 目前,教育署向學校提供額外的輔導教師人數,是根據學校所取錄的自閉癥學生人數,按每名輔導教師負責十二名自閉癥學生的人手供應比例而定。
3.15 學校推行「特殊學校自閉癥兒童輔導教學計劃」,除可獲加派輔導教師外,還可獲教育署發放開辦津貼,以購置所需的家具、設備和教材。有關物品的建議清單,請參閱附錄九。
3.16 教育署會定期為參與輔導教學計劃的教師舉辦研習工作坊和經驗分享會,以加強他們對自閉癥學生的認識,提高輔導技巧。教師亦可藉此機會交流心得,建立互相支援的網絡。此外,教育署亦會與學校合作,共同探討教學策略的成效或制作輔導教材。
3.17 推行輔導教學計劃的學校,有需要時可向教育署督學、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及學校發展主任尋求專業支持,包括咨詢專業意見及駐校心理輔導服務等。
3.18 此外,教育署設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匯集各類有關特殊教育的教材和資源,包括教導自閉癥學生的最新資料,供教師參考。教師亦可透過其資源中心的網站(http://serc.ed.gov.hk),與其它特殊教育工作者分享教學經驗及交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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