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全體參與支持自閉癥學生(三)
家校合作
8.13 兒童成長由家庭開始,故家長的教導對兒童影響深遠。若學校教導學生的策略,得到家長認同和支持,則較易取得理想的成效。因此學校與家長應攜手合作,共同肩負教育下一代的責任。
8.14 學生在社交、溝通、自理等方面學到的技能,需要在家庭和生活環境中實踐和應用。如果教師能與家長取得共識,采取一致的教導態度,則學生會較易養成良好習慣,使訓練事半功倍。故此,教師應把訓練目標告知家長,使能協助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應用所學,鞏固學到的知識。如有需要,教師可提供訓練程序給家長參考,或把教材或教具借給家長使用。
8.15 學校應該積極推動和促進家校合作,引導家長確切認識子女的需要,鼓勵他們參與教育子女的工作,以增強父母親職功能。
8.16 學??筛鶕1緱l件,透過下列不同渠道和活動,加強與家長溝通,鼓勵他們參與教育子女的工作:
(a) 個別接觸
透過約見、電話聯絡、家長接送學生的機會及其它適當場合,與個別家長交談,盡量與家長保持聯系,讓家長了解學校的運作及其子女的學習進度,并請家長盡可能安排在家中延續學習計劃;
進行家訪,除有助了解學生的行為、家庭背景和家長的態度外,并可協助家長解決教導子女的問題。
(b) 書面溝通
透過學校手冊和成績表等,與家長保持聯絡;
利用通告、家長通訊、報告板或小型展覽,讓家長清楚知道校內的活動、最新動向、教學方法、教育信息和升學安排,以及向家長提供小區服務、活動和資源等信息。
(c) 組織家長教師會和家長小組
成立家長教師會,鼓勵家長參加,并請他們就學生的教育和發展提出關注問題,作為學校訂定長期教育目標的依據;
鼓勵家長組織互助小組,除可幫助家長擴大社交圈子和獲得心理支持外,又可作為資源轉介站,讓家長交換最新信息。
(d) 家長教育
學校應經常為自閉癥學生的家長舉辦座談會、專題講座和親子活動,幫助他們接納自閉癥子女,建立信心履行培育子女的責任。學校亦可透過這些活動,與家長分享教導心得,交流經驗及為他們提供心理支持;
安排家長參觀學校、參與活動或觀課,觀摩教師的輔導技巧,以達成家校一致的輔導目標;
學??稍O立自閉癥學生資源角或中心,提供有關自閉癥的資料并不時更新,以供家長閱覽;
學校也可組織聯誼活動或家長聚會,讓自閉癥學生的家長和其它家長互相認識及分享教導子女的經驗;
協助家長用正面的思維方法,積極面對培育自閉癥子女的問題。
(e) 鼓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
鼓勵家長協助帶領活動,例如學校旅行、課外活動等;
邀請家長參與義工服務,借助他們的專長、興趣及人力,支持學校的日常事務或訓練計劃。例如:協助進食訓練,制作教材,參與興趣小組、伴讀計劃、戶外活動、溝通和社交適應訓練等。
8.17 學生家中每個成員,對他們都有直接影響。學校應鼓勵家長向家庭成員(如學生的兄弟姊妹、祖父母等)解釋自閉癥學生的教育和發展需要,爭取他們的體諒和支持,協助照顧學生。
8.18 教師可鼓勵家長提供他們對子女的觀察和教導心得。這些寶貴的資料和經驗,有助教師更清楚掌握個別學生的情況和需要,對輔導工作有莫大幫助。能得到家長的協助,對改善學校的服務質素和未來發展,裨益良多。
8.19 教師要獲取家長的信任,與他們發展合作關系,除需具備專業知識和溝通技巧外,最重要是能尊重、體諒和接納家長,關心學生。以下列舉一些與家長建立合作關系的可行方法和原則:
(a) 若家長未能接受子女患有自閉癥的事實,或過分溺愛子女,學校應加以諒解,多給予支持和勸勉;
(b) 鼓勵和引導家長表達意見及對學校和子女的期望,不要與他們辯論對子女的看法;
(c) 向家長說明學校的教育原則和對家長的期望,提供有關教導自閉癥學生的方法,但不要勉強他們接受。要接納不同類型的家長,不應預設一套標準要求家長跟從;
(d) 建立正式的溝通渠道,與家長保持密切聯系。學校與家長的關系和溝通,應是互動、開放和雙向的;
(e) 父母與教師的角色應該相輔相成,不能互換或取代。因此,教師應避免把訓練學生的工作,強加在家長身上;
(f) 教師對家長的背景和家庭資料,應予保密;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
(g) 如有需要及情況許可,教師應協助家長配合,或跟進其它專業人員提出有關訓練學生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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