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從淺近易懂入手,逐步提高
給孩子提供的教育訓練內容,盡量要簡單易懂,要接近孩子的生活實際,讓他們看得見、摸得著,容易被他們所理解,避免抽象難懂的內容。學一點,鞏固了,再提高一步,再鞏固,不斷地擴大學習成果以及成果之間的聯系,逐步提高學習內容的要求。最好采取小步子程序訓練法。
小步子程序訓練法就是把教育訓練的內容,根據預定的目標分解成細小的步驟,有計劃地一步一步進行訓練,最終達到目標的實現。小步子程序訓練法可以適合兒童的年齡特征和發展水平,使他們易于接受與掌握。在小步子程序的分解過程中還應主意兩點:①要遵循教育內容的內在聯系與規律,一小步、一小步地分析與編排,同時分解必須服從內容本身的系統性,例如,學穿衣服的動作,它本身就有系統的順序,先學什么,后學什么,一個接一個,有步驟地進行下去。②要注意孩子可接受性的特點。這是指教育內容分解到多細的小步子,需要針對孩子的發展水平而定,這完全是從有利于孩子接受與掌握學習內容來決定的。
2. 內容少而精
選擇的內容必須少而精(即最基本的必須學習的內容),并且要有計劃安排,這樣才能達到預期目標。
3. 內容要多次出現,不斷重復
已經選擇的內容,在教育訓練過程中,要多次出現,多次重復,使孩子能熟練地掌握,牢記不忘。其中有些教育訓練的基本內容,對孩子今后的發展關系甚大,必須要孩子熟練掌握,甚至于要求達到形成習慣的程度。如有禮貌、講衛生、日常的生活規律,處理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自理事務,遵守公共場所的紀律等等,要求孩子能反復地多次重復,形成這些方面的良好習慣,這將有助于孩子今后適應社會生活,為走向社會生活打下基礎,所以是非常必要的。
教育訓練的基本方法
1. 游戲法
采用游戲法,不僅對年齡幼小的弱智兒童,對于年齡較大的學齡期弱智兒童也是適用的。在游戲中進行學習,可使他們比較容易接受和理解知識,因為開發弱智孩子的智力和潛能的最簡易方法,就是為孩子提供適當的玩具,讓他們玩耍,在游戲中鍛煉他們的感官功能,只要感官功能提供了,孩子的智力或潛能也會隨之提供。
2. 演示與操作法
演示法是指把教育訓練的內容,用實物或圖片、模型等作為教具,讓孩子看得見、聽得到。演示法可使孩子對學習內容有直觀形象的感知,有感性的認識,使他們對學習內容容易理解。
操作法是指教育訓練的內容用實物、圖片、模型演示來進行,不僅能讓孩子看到、聽到、嘗到,還要讓孩子能親手摸到它、擺弄它、組裝它。
采用演示法和操作法對弱智孩子進行教育訓練時,可使孩子對學習內容通過演示或操作而在大腦展中留下鮮明的具體形象,形成較強的神經聯系,幫助孩子理解。這對發展孩子的感覺、知覺和動作能力有益,并且還能發展孩子對實物分析和綜合的能力。
在運用演示法和操作法及游戲法時,都需要有指導者的語言指導,即給予必要的講解和指點。
3.提示法
提示法是指當孩子在學習過程中發生困難時,指導者給予一種臨時的幫助即提示,幫助孩子完成學習任務。提示法的形式是多樣的,有口頭提示、手勢提示、示范性提示以及身體動作提示諸形式。
口頭提示是指導者用口語提醒兒童。提示的內容可以是原來指導過的語言重復一次,也可以是原來指導語中的某些關鍵詞。例如,指導兒童學習書寫時,要注意有正確的書寫姿勢。當兒童在書寫時出現身體歪扭、頭離桌面太近等等不正確姿勢時,指導者就應該用口頭提示“身體要正”、“頭再抬高些”等等,以糾正兒童不正確的書寫姿勢。手勢提示是指用手勢來指點兒童行為動作中某個不正確的部位或涉及有關物體。如兒童書寫時出現形近字容易出差錯,指導者在交代任務時,用手勢加強點明易出差錯的地方,引起兒童注意。示范提示是指指導者作演示動作后,要求孩子模仿著做。示范提示通常與口頭講解同時使用。示范前要提醒兒童注意,示范時速度要慢,要使孩子看清楚示范動作的每一個部分,突出示范動作中的重要部分。身體動作提示也就是手把手地教。
運用提示法時應注意以下各點:(1)只有在孩子需要幫助時才作出提示,以提供必要的幫助。如果提示過多,會使孩子產生依賴性;即使他能獨立完成的,也會貪圖方便,依賴指導者的幫助。(2)當孩子需要幫助時,首先使用口頭提示。如果口頭提示不成功,則觀察孩子的實際行為動作過程,然后再決定是否用手勢、示范或手把手的方法幫助,同時仍得結合口頭提示。(3)在運用提示法后起到一定作用,為使兒童較快地掌握學習內容,應盡快地逐漸減少或停止(取消)提示。
4.對比法
對比法是應用極為普遍的一種教學方法。人類對事物特性的感知與認識,是在不斷地對事物特性進行比較中得到的,許多教育家都重視對比法的應用,強調教育兒童要善于對事物進行比較。在對弱智兒童進行教育訓練時,應更重視這種對比的方法。如讓孩子辨認出不同的顏色、不同的氣味、不同質地的物品(如硬、軟、粗糙、光滑等),不同的形狀和體積等,必須充分應用對比的方法才能使孩子對這些特性有所感知和理解,否則是難以學會的。例如教孩子學會“重”和“輕”,就再將一件重物和一件輕物呈現出來,要孩子親自掂量一番,告訴他哪個物體重、哪個物體輕。再通過對更多物體的重和輕的感知對比,從而懂得什么是“重”,什么是“輕”,怎樣表示物體的重和輕等。
對比法的正確運用也有幾點需要注意:(1)對比的內容要盡可能具體些;(2)對比的內容,開始差異應明顯,以后逐漸縮小。如開始用“白”與“黑”色比,而不要用“白”與“淺灰色”比;(3)對比的內容一下子不宜多,應逐漸擴大,注意前后學習過內容的聯系比較;(4)對比時利用口頭語言指導是必要的;(5)應啟發孩子充分利用對比法進行思考和學習,引導他們提出問題。
5.強化法
強化法是指在教育訓練過程,中對孩子的正確行為表現,及時給予獎勵。這種獎勵是對學習行為正確的結果表示肯定,因此使他們感到愉快,并激起繼續學習的興趣,促使他們進一步得到獎勵。這種以獎勵為主,促使孩子學習正確行為的方法,也被稱為正強化法。
強化法的正確運用,關鍵在于合理地有效地使用獎勵。要獎勵得當,有以下幾點應加以注意:(1)明確獎勵孩子的是什么;(2)選擇好適合于兒童的獎勵方式和內容。如有的當眾給予口頭表揚,有的發給一些小獎品,有的記上一個紅星,有的家長或老師向他點頭微笑等等;(3)應在所要求學習的行為正確完成之后即給予獎勵;(4)在使用其他多種獎勵形式時,應同時結合口頭表揚;(5)盡可能使兒童體驗到對其行為得到的自然獎勵。所謂自然獎勵,如果孩子口頭表達了自己的要求,由于他語言正確,使別人能聽懂,因此他的口頭要求得到了滿意的回答,這種滿意的回答即是自然獎勵;(6)當要求孩子學習的某種行為已經相當鞏固時,可以逐步撤消人為的獎勵,直到在完全沒有獎勵的情況下也能完成該任務為止。
6.懲罰法
懲罰法是指教育過程中,當兒童出現某些嚴重的、不恰當的行為時,指導者采取懲罰的措施來制止和消除這種不恰當的行為發生。如有的孩子經常罵人、打人、損壞公物,有的有吃臟物、玩弄生殖器等壞習慣,經多次口頭教育不起作用,這就有必要采用懲罰措施。懲罰的作用是使兒童對那些壞習慣或不良行為的后果產生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體驗,從而改掉這種不正確的行為。
懲罰法的正確運用,并非易事,也需要合理與適當。以下幾點是值得指導者注意的:(1)懲罰的形式要適當。既然要懲罰了,強度大些,效果會好些,但又不能過強,過強會引起兒童嚴重的對立情緒,或造成某些傷害,反而出現不良后果;(2)懲罰的時機,應在兒童不當行為出現之后及時進行,這會使兒童明白為什么受到懲罰,不當的行為是什么。如果延遲了懲罰的時機,兒童對懲罰的目標會搞混,不清楚為什么要受懲罰,當然也不知道哪個行為不恰當,這樣就失去了懲罰的作用;(3)懲罰是一種教育方法,而不是指導者發泄個人憤怒怨恨的手段,所以在采用懲罰法時,切忌加上個人的不正當情緒在內,而應該是出于愛,立足于幫,萬不得已時采取的一種教育方法,絕不能濫用- 發表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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