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舊思想的影響,加上精神醫學知識還不夠普及,社會上一些地區和單位甚至家庭中仍然存在著各種不正確的態度,歧視和戲弄這些低能患者。有個別地方這些患者被壞人誘騙、玩弄、污辱,因而使患者以及他們的家屬產生嚴重自卑心理。
這不僅有害于患者的健康,甚至也導致有些患者產生消極厭世的嚴重后果。上述這些種種行為,是與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不相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是黨和政府堅定不移的一貫政策,也是每個中國公民必須遵守的法律。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孩子從呱呱墜地起,就是權利的主體,一切屬于他的合法權益,法律予以保護。所以我們要提醒那些有意無意戲弄身心殘疾患者的人,當你用粗言穢語不堪入目的舉動傷害低能兒童時,這種言行既傷害了別人,也傷害了你自己,你自己的所質、良知和人格。這種殘害兒童的做法,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另一方面,我們也以誠懇的態度,奉勸某些患兒的家長,在對待這些更需要父母愛護和教養的患兒時要有一個正確的方法,既不要動輒打罵,也不能放縱不管。并期望有關部門能明察其情,在可能的范圍內,多為兒童辦好事,盡力發展特殊學校和福利工廠等機構設施。同時,要與有關單位通力協作,對殘害兒童中的觸犯刑律法的人或事要敢于仗義執言,堅決打擊??傊?,患兒的親屬、鄰居、學校的教師、醫生、心理教育和社會工作者,大家都來關心、愛護這些精神發育遲緩兒童的成長,使這種良好風氣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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